為了消除鑄件的殘余應力,穩定其幾何尺寸,減少或消除切削加工后產(chǎn)生的畸變,需要對鑄件進(jìn)行去應力退火。
去應力退火溫度的確定,必須考慮鑄鐵的化學(xué)成分。普通灰鑄鐵當溫度起過(guò)550℃時(shí),即可能發(fā)生部分滲碳體的石墨化和?;?,使強度和硬度降低。當含有合金元素時(shí),滲碳體開(kāi)始分解的溫度可提高到650℃左右。
通常,普通灰鑄鐵去應力退火溫度以550℃為宜,低合金灰鑄鐵為600℃,高合金灰鑄鐵是可提高到650℃,加熱速度一般選用60~120℃/h
保溫時(shí)間決定于加熱溫度、鑄件的大小和結構復雜程度以及對消除應力程度的要求。
鑄件去應力退火的冷卻速度必須緩慢,以免產(chǎn)生二次殘余內應力,冷卻速度一般控制在20~40℃/h,冷卻到200~150℃以下,可出爐空冷。
以下是常用灰鑄鐵件熱處理規范對照表(僅供參考)
鑄件類(lèi)型鑄件重量t鑄件厚度mm裝爐溫度℃加熱速度℃/h熱處理規范
退火溫度℃保溫時(shí)間h冷卻速度℃/h
鼓風(fēng)機機架等具有復雜外形并要求精確尺寸的鑄件>1.5>7020075500-5509-1020-30
40-7020070450-5008-920-30
<4015060420-4505-630-40
機床床身>220-80<15030-60500-5503-1030-40
小型機床鑄件<0.1<60200100-150500-5503-520-30
筒形結構簡(jiǎn)單鑄件<0.310-4090-300100-150550-6002-340-50
紡織機械等小型鑄件<0.05<1515050-70500-5501.530-40